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审查同意,拟确定刘科等236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 2021 年10月27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0920
电子邮箱:657679030@qq.com
附:积极分子名单
中共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