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 〔2020〕1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结果审核。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承
副组长:王华强
成 员:裴潇 平先锋 何蒲明 李红Y 刘玉成 孟魁 康玉梅
秘 书:马晓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具体负责推荐组织工作。
二、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4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附件1),按时提交申请表及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学办文科大楼517,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群QQ群,(群号:916275545,进群备注专业、班级、姓名)
2.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的真实性和奖励加分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评审,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 待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公示期没有异议的学生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第二轮公示。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
五、相关说明
1.排名要求。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2.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3.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4.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六、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马老师
学院咨询电话:0716-8060895
七、推免生奖励分认定部门联系一览表
职能部门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本科生院学籍科 |
宝石花社区304 |
18986662727 |
范老师 |
本科生院实践科 |
工字楼118 |
13886567596 |
高老师 |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中心 |
创新创业学院二楼 |
18986662220 |
陈老师 |
团委 |
团委207 |
13593830922 |
刘老师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行政楼315 |
13986713306 |
钟老师(人文社科类论文、专著)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行政楼425 |
13872325501 |
张老师(专利)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行政楼324 |
18772636302 |
田老师(自然科学类论文、专著) |
八、举报、投诉渠道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举报。
举报电话:0716-8060985,0716-8062252。
通讯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517。
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推免文件及通知还未出台,2024届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新的文件或通知出台并与此次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新文件或通知为准。
九、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请查看教务处《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s://bks.yangtzeu.edu.cn/info/1042/1339.htm)。
附件1 2024年推免相关表格
附件2《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 “硕师计划”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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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8日